船长24米以下渔船须于23日16时前回港
发布时间: 2026-10-22 09:34:57 编辑: 奚柯柯 文章来源: 南通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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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市农业农村局发布海区灾害性天气应对防御提醒,全面启动沿海渔业防风避险工作。根据市气象台当日发布的《渔场风力预报》,未来5天南通沿岸海区及周边渔场风力整体偏大,其中24日至25日南通沿岸海区及吕泗、大沙、长江口等渔场最大阵风可达9级至11级,海上渔业生产安全风险显著升高。

根据提醒,在江苏海域作业的船长24米以下渔船,须于10月23日16时前全部返回港口避风;船长24米及以上渔船按照“能回尽回”原则落实避险措施,回港渔船船员及海上养殖设施作业人员做到应撤尽撤。对于在外省海域作业的本市籍渔船,各地渔业主管部门将逐船联络提醒,督促其严格服从属地管控,按照“宁紧勿松”原则落实防灾措施,严防出现脱管失控情况。

各地渔业部门与渔船服务组织将密切跟踪海区气象变化,加强渔船航行安全提醒,督促回港渔船严格落实值班值守与航行瞭望制度,全程保持VHF16频道守听,执行编组结对航行要求,及时处置各类突发情况,确保返航途中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