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民政府 关于“9·18”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有关规定,定于9月18日上午组织防空警报统一试鸣,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防空警报试鸣的时间
9月18日上午10时00分至10时19分。
二、防空警报信号与时长
10时00分至10时03分: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时长3分钟;10时08分至10时11分: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时长3分钟;10时16分至10时19分:解除警报,连续长鸣3分钟。
防空警报试鸣期间,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广大人民群众保持正常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
特此通告,请相互转告。
202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