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下月实施
发布时间: 2026-08-11 09:02:21 编辑: 高锋 文章来源: 南通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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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通市消防救援局正式公布《南通市消防条例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并将于2026年9月10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9月10日。这一举措是南通消防深入贯彻国家、省两级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相关要求,结合本地《南通市消防条例》落地实施的细化举措,将进一步规范全市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行为,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本次基准重点聚焦四类与群众生活、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高频消防违法行为,分别是:个体工商户未按照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未保持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的;在公共门厅、楼道、楼梯间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及其两侧影响通行的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其充电的;人员密集场所在使用或者营业期间明火作业的;擅自拆除或者停用联网设施或者传输网络的。针对这四类违法行为,南通消防结合本地执法实际,综合考量违法情节、危害后果、整改情况、场所属性等多重因素,将每类行为细分出严重、较重、一般、较轻、轻微五个层级,对应设置阶梯式罚款标准。

南通市消防救援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面向全市消防执法人员开展专项培训,同时面向社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广大市民做好基准内容的宣传解读,让市场主体和群众清晰知晓不同消防违法行为的处罚边界。后续将在法律文书中明确标注裁量基准的适用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让每一起消防行政处罚都做到于法有据、过罚相当,兼顾执法力度与温度,切实筑牢全市消防安全防线。

记者李慧 通讯员杜健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