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暂缓4类作业渔船出海生产
本网讯 昨天,市农业农村局发布《切实做好第13号台风“白海豚”防御工作的通知》,针对第13号台风外围环流将给我市周边渔场带来的大风影响,原定于8月5日开捕的桁杆拖虾等4类作业渔船一律暂缓出海生产,具体开捕时间视台风影响走势另行通知。
据气象预测,受台风“白海豚”外围环流影响,8月6日至7日,我市周边大部分渔场风力将显著增大,其中舟外、舟山、江外和长江口渔场最大风力可达10~11级,吕泗、大沙等渔场阵风可达9级以上。
当前正值伏季休渔专项捕捞关键节点,为规避大风风险,通知要求,各地要第一时间将台风预警信息及暂缓出海要求逐船传达至每一名船东、船长,同步做好政策解释与思想引导,严禁任何渔船擅自出海、冒险抢捕,确保通知传达全覆盖、无遗漏。针对当前在海作业的沙海蜇专项捕捞渔船,各地要立即梳理摸清底数,依托定人联船机制逐一调度联络,督促渔船全程保持通导设备在线,实时跟踪台风路径与风力变化。各地将根据台风影响程度,适时下达回港避风指令,督促渔船驶入渔港内安全停靠,严禁在沙洲深槽、港外水域违规锚泊避险。
记者 王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