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被查封却未实际扣押的车,就是一条悬在法院扣押之外的资产线索;195个车辆号牌,背后是195件胜诉权益迟迟未能变现的执行案件。29日,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开发布《关于责令被执行人限期交付车辆的通告》,责令名下有“已查封、未扣押”车辆的被执行人,于2026年8月7日前主动交车。逾期无正当理由不交的,将面临限高、失信、罚款、拘留等惩戒;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限期交车,明确惩戒措施及刑责
通告明确,依据《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凡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应将已被查封、尚未实际扣押的车辆,按期送交辖区法院执行局,或与执行法官联系后送至指定停车场所。
围绕“交不交、何时交、不交怎么办”,通告划出清晰边界。设定最后期限:2026年8月7日为主动交车的最后期限;明确惩戒措施,对逾期未交且未书面报告、或虚假报告移交原因的,依法限高、纳失、罚款、拘留;亮出刑责,对拒不履行、逃避执行、抗拒执行、转移资产涉嫌拒执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侦查;依法从宽,对通告期内主动交车并全面履行义务的,解除限高、移出失信名单,对先前已移送公安机关的,可依法予以从轻、从宽。
195辆车“挂号”附件,清单式曝光
与通告同步公开的,是一份详尽的交车清单。通告末尾附具全市法院195名被执行人车辆信息,逐条列明执行案号、被执行人姓名及具体号牌,让“哪辆车、谁名下、哪个案子扣的”一目了然。把司法文书从“抽屉里”搬到“阳光下”,既压缩了被执行人“装看不见”的空间,也方便申请执行人和群众对照举报。
195个车牌集中曝光,是南通法院近一年执行机制迭代的缩影。
过去,查车常陷“查封容易扣押难”:系统在册冻结,车却被人开跑、藏停,执行员靠两条腿摸排、一个场一个场翻找,效率低、反规避弱。为此,南通中院与公安、交管等部门建立查人查车协作机制,推动执行从“单兵摸排”走向“全域联动”,从“被动查找”转向“智慧精准”。
数字化联动捕捉“车在哪、谁在开、何时动”,硬核出警把线索变成账上“真金白银”。2025年10月至2026年7月,南通法院开展专项清收行动:跨市协同执行1402件,出警3457人次,实际控人控车、攻坚疑难案件千余件,促成千余件执行完毕或和解,到位标的额3000余万元。
宽严相济,打通兑现正义“最后一公里”
发通告不是“吓唬人”,而是把程序讲在前头。法院提醒所有被执行人:主动交车履行义务者,惩戒可解、刑责可从宽;对继续躲、转、抗者,拘留和拒执罪也绝非空话。
2024年至2026年6月,南通全市法院判处拒执罪137件140人,判决数居全省前列。“拒不交车”的刑事风险,已有大量真实案例佐证。
一辆被查封车辆的按时交出,往往连着一起事故赔偿、一笔小微货款、一桩农民工欠薪。南通中院执行局副局长徐烨说,195辆被查封车辆的限时交回,表面是资产扣押动作,深层是把“纸上判决”往账上“真金白银”再推一程,打通兑现正义的“最后一公里”。
记者王玮丽
通讯员顾建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