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记者 彭军君)日前,我市生态环境部门公布一批涉气、涉水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涵盖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超标排放、私设排口等突出问题,涉及塑料、机械加工、纺织、养殖等多个行业领域。
涉气方面,海安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夜间生产时,配套的活性炭吸附设施内活性炭被水浸湿、沾附油脂,检测显示活性炭碘吸附值仅90mg/g,远低于650mg/g的标准要求。该公司被处罚款2.18万元。如东某石油机械有限公司抛丸工序生产过程中,操作工未开启配套除尘设施,用电监控、视频监控锁定违法行为。该公司被处罚款10万元。
涉水方面,通州湾示范区某纺织有限公司自动监测设备标样核查均未通过,且其间未按规定记录台账,第三方检测证实废水总排口COD浓度超标31.8%。该公司两项违法行为合计被处罚款26.8万元。启东市某农业发展科技有限公司在虾塘清塘作业中,本应经污水处理后循环使用的养殖尾水被直接排入河道,无人机溯源锁定私设排口。该公司被处罚款2万元。
上述案例暴露出部分企业环保法治意识淡薄、治污主体责任缺失。针对企业在治污设施运维、在线监测等方面的问题,市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将运用科技手段精准发现问题,整合自动监测数据,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对污染源实施24小时监控;无人机、走航车等将常态化巡查,精准锁定违法行为。同时,推行重点排污单位“环保总监”制度,对恶意违法行为,不仅处罚企业,还将追究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