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精准的法治刻度守护生态温度
发布时间: 2026-05-22 11:02:15 编辑: 俞鑫城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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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华

作为全国率先出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地方性法规的城市,南通近日推出《关于贯彻落实〈南通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规定〉的细化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以精准明责、量化定标、协同增效,把生态保护的刚性制度落到基层一线,用法治“刻度”丈量生态“温度”,让环境有价、损害担责成为社会共识与行动自觉。

良法是善治之前提,落地是制度之关键。2025年3月1日,全国首部专门规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南通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规定》施行,一年多来,有效破解了职责不清、程序缺失、衔接不畅等难题,全市启动赔偿案件180余件,多领域案例入选国家、省、市典型,生态保护新格局加快形成。但实践中,“显著轻微”标准模糊、部门职责边界不清、处罚赔偿协同不足等问题,仍制约基层执法效能。此次细化方案,正是冲着堵点去、对着难点改,把原则性条文转化为可操作、可执行、可检验的具体规范。

刻度越清晰,执法越精准。《实施方案》给出1500元量化标准,为“损害后果显著轻微”画下硬杠杠,让基层裁量不再凭感觉、靠经验,既避免“一刀切”,也防止“宽松软”。同步明确例外情形,坚守法律底线,实现刚性与柔性相统一、法理与情理相契合,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职责越明确,共治越有力。生态环境治理是系统工程,必须打破“九龙治水”。《实施方案》逐一细化生态环境、城管、水利、住建、交通、自然资源等8个部门职责,覆盖城镇污泥、交通工程、陆生野生动物等重点领域,把“责任田”划到岗、定到人,杜绝推诿扯皮,形成齐抓共管、同向发力的治理合力,让制度从“纸上”落到“地上”。

衔接越顺畅,效能越凸显。《实施方案》强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行政处罚的协同联动,以检察建议督促履职,以公益诉讼守护公益,契合生态环境法典要求;对主动履行赔偿、及时修复生态的,依法依规从轻处罚,严守法定下限,兼顾惩戒与教育、打击与引导,推动企业从“要我守法”向“我要守法”转变。

法治为纲,生态为要。站在新起点上,需要我们把《实施方案》执行到位、落实到底,以更精准的法治刻度,守护更宜人的生态温度,让南通天更蓝、水更清、土更净,让人民群众在优美生态环境中享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