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 2026-04-29 09:47:27 编辑: 张姮 文章来源: 南通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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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南通某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未对污水井等有限空间进行辨识案

基本案情:2026年4月,执法人员对南通某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将厂区西北角2个三氯化铁储罐、1个盐酸储罐和1个污水井辨识为有限空间。其行为违反了《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第六条第一款,依据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给予行政处罚。

案例评析:有限空间辨识是有限空间安全管理的首要环节。本案中,该公司辨识不到位,使得相关风险处于失控状态,一旦员工误入或在未采取防护措施情况下进入作业,极易发生中毒、窒息等事故。通过依法处置此类违法行为,督促企业及时整改隐患,同时警示同类企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有限空间开展全面排查、逐一确认,辨识辨全有限空间,真正从源头防范有限空间安全事故发生。

案例二: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未向从业人员通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案

基本案情:2026年3月,执法人员对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已按规定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提供了记录,但未向从业人员通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依据第九十七条第五项,应予以行政处罚。鉴于该公司积极整改,符合《江苏省应急管理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情形,决定对该公司不予行政处罚。

案件评析:隐患排查治理不能“只记不说”。该企业虽履行了排查记录义务,却未按法条要求向从业人员通报,削弱了员工对岗位风险的知情权和监督参与权。执法人员对该企业适用不予处罚清单,体现了行政执法中“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原则。企业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时,既要“做扎实”,也要“讲清楚”,做到隐患整改闭环管理。 ·周文 王雅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