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一名街道副职干部因落实决策部署打折扣、作风不实,被列入“灰名单”,经过3个月结对帮扶后,牵头创新基层安全执法新机制,重获组织认可。去年初,南通市崇川区探索建立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灰名单”制度,着力破解干部“不适宜但不够下”的监督难题。截至目前,全区已有17名干部被纳入管理,多数经帮扶后状态明显改善。
长期以来,干部“能上能下”面临观念束缚、操作求稳、问题难把握等现实困难。针对“小毛小病”一谈了之易积累、直接调整又易“误伤”的情况,崇川区创设“预下”研判环节,为干部有关负面问题设置整改缓冲期。制度围绕能力素质、实绩表现等5方面明确16种情形标准,构建“组织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巡察机构+审计统计+信访综治+群众评议”的“六位一体”信息收集网络,实现精准识别。
该制度形成“研判—认定—反馈—帮扶—评价”管理闭环。经集体研究决定纳入“灰名单”后,向干部本人发放《提醒整改通知单》,允许申辩。设置3至6个月观察期,指定帮扶人结对指导,制定整改计划。期满后综合评价,对改进明显、评价合格的及时移出名单,有突出实绩的可列为储备或进一步使用人选;对态度消极、无明显改进的,经研究后采取转任、免职、降职等方式调整,真正推动“上”的干部有动力,“下”的干部“无借口”。
制度执行中,崇川区注重政治标准和实干导向。某部门副局长曾因推诿扯皮导致群众投诉积压,纳入“灰名单”后,经单位主要领导帮扶转变作风,矛盾化解取得进展、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一名园区干部经帮扶仍“等靠要”,且存在其他问题,区委坚决予以免职,彰显“制度不是稻草人”。
“灰名单如同悬挂的‘警示钟’,但组织的帮扶让我们看到‘改了就是好同志’的希望。”一名受过帮扶的干部表示。制度施行以来,全区干部队伍“抢着干、比着干”的氛围日益浓厚,真正“下”的干部仅为极少数,实现了“调整一个、教育一片、警示一批”的效果。(记者苗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