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惊现“老头乐”,交警两车协同紧急处置化解险情
发布时间: 2026-02-20 13:56:51 编辑: 高锋 文章来源: 南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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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9日,大年初三,正值春节假期返程客流逐渐攀升之际,G15沈海高速主线车流密集。南通公安交管高速三大队两辆警车在执行联合巡逻任务时,竟在第三车道发现一辆低速电动四轮车(俗称“老头乐”)正在车流中行驶,情况十分危险。民警迅速反应,两车协同,引导老人安全靠边,及时消除了这一重大安全隐患。

当日上午9时许,G15沈海高速上车流穿梭,南通公安交管高速三大队两辆警车正沿主线执行联合巡逻任务。突然,巡逻民警发现前方第三车道内,一辆“老头乐”正缓慢行驶,与一旁呼啸而过的车辆形成巨大速度差,后方车辆纷纷紧急避让,险象环生。

发现险情后,巡逻民警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两辆警车默契配合:一辆警车迅速驶入应急车道,保持在“老头乐”后方跟随警戒,拉响警笛提示后方来车注意避让,防止追尾事故发生;另一辆警车则缓慢靠近,与“老头乐”并排行驶,民警通过喊话器耐心引导老人保持方向、不要慌张,并示意其逐渐向应急车道靠拢。

在两辆警车的严密护卫下,这辆“老头乐”最终被安全引导至应急车道停稳。民警立即上前查看情况。经询问,驾车老人姓周,家住海安,当天从工地干完活准备回家,因路况不熟,使用手机导航时设置了错误模式,稀里糊涂就沿着导航指引驶上了高速公路。

为确保绝对安全,民警现场决定,老人由警车安全带至大队进行后续处理,其驾驶的“老头乐”则由随后赶到的清障车拖离高速公路。老人配合地坐上警车,“老头乐”也顺利清拖。

在交警大队,民警对周大爷进行严厉批评教育,详细讲解了低速电动车进入高速公路的极端危险性,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老人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险性,表示今后一定吸取教训。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民警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相应处罚。

交警郑重提醒,“老头乐”等低速电动车严禁上公共道路行驶。此类车辆设计时速低、安全防护差,不具备上路行驶的安全条件,只能在厂区、景区等封闭式道路或特定区域内行驶。驶入城市道路、公路特别是高速公路,不仅违法,更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的极端漠视。家中有使用“老头乐”等代步工具的老人,家属应主动做好交通安全教育,提醒其严禁驶入公共道路,尤其是高速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