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新车上路,本该更加爱惜,谨慎驾驶,但张某驾驶的新车却在一年里频频出事故。而这背后,其实是张某为了骗保精心策划的“碰瓷”。记者昨天从崇川法院了解到,该院审结了这起多重骗保诈骗案件。
2023年6月,张某的母亲贷款购买了一辆特斯拉轿车并投保,车辆交由张某使用。张某拿到车后,仅花4500元为车辆贴了车衣,却指使他人伪造了价值22000元的品牌车衣电子质保卡,为后续虚报损失埋下伏笔。2023年7月至2024年7月,张某驾驶这辆特斯拉及母亲名下的另一辆宝骏轿车,专挑他人变道、转弯的时机,故意不避让甚至加速碰撞,制造对方全责的交通事故假象,有时还刻意制造单方事故,导致车辆损坏。事故发生后,张某出示虚假高额车衣质保证明、伪造人身伤害证明、冒充第三方维修厂,通过这些手段夸大、虚报损失,先后骗取3家保险公司理赔款共计55590元。
崇川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多次骗取保险公司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考虑到张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当庭自愿认罪认罚,且已退还全部违法所得,法院依法对其从宽处理,最终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25000元。正当规则绝非违法牟利的“工具”
任何交通参与者的首要法定义务均是安全驾驶、避免事故。本案中,张某将旨在划分责任、定分止争的交通规则扭曲为精心算计、主动制造事故,更是在理赔环节精心伪造高价车衣证明等材料,形成了一条完整的骗保链条。张某主观上具有明确的非法占有目的,客观上实施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逾越了合法行为的边界,必然受到法律的否定性评价。
此类“碰瓷”行为的危害远不止于个案的经济损失,张某为了频繁作案,必然在道路上主动寻找甚至制造碰撞机会,极大增加了交通事故发生的概率与不可控风险,是对所有交通参与者生命财产安全的漠视与威胁。同时,其利用交警的责任认定、保险公司的快速理赔等社会信任机制实施欺诈,严重侵蚀社会诚信基石,扰乱事故处理与保险行业的正常秩序。
法院依法以诈骗罪严厉打击此类犯罪,既维护了道路交通安全和保险行业秩序,也向社会传递了“任何钻规则漏洞、谋非法之利的行为,都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的鲜明导向,引导公众敬畏规则、诚信行事。
通讯员 姚娟 记者 王玮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