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式人民法庭”是新时代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推动社会治理重心下移、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先进法庭模式。经党中央批准,从2023年开始至2035年,每两年评估一次,每次评估创建100家。2025年11月21日,最高法院公布了首批命名“枫桥式人民法庭”的名单,崇川法院南通港法庭(家事法庭)名列其中(全省仅3家)。
南通港法庭聚焦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形成了以“和合港湾”为品牌的多元解纷工作体系。相关实践经验获得最高法院肯定,吸引全国多地法院、妇联等单位到庭调研、学习交流。这里没有冰冷的法庭对峙,只有温润的情感修复。自2014年成立专业化审理的家事法庭以来,共审结家事纠纷12000余件,多起典型案例被央视《今日说法》《家事如天》《夕阳红》等栏目报道,将一份关于“家和万事兴”的司法答卷,写进群众心里。
“五心”工作法,修复情感裂痕

去年初,一对年轻夫妇因家庭琐事争吵不休,闹到法庭要求离婚。妻子态度坚决,丈夫却一再表示不愿放手,希望挽回这段婚姻。
面对情绪激动的夫妻和一旁默默流泪的小朋友,承办法官并未急于开庭审理,而是将这家人请进温馨的家事调解室。首先让书记员将孩子带到儿童娱乐区玩耍,缓解小朋友的情绪,随后请夫妻俩坐在沙发上倾诉。在法官温和的引导下,双方逐渐敞开心扉。原来,两人感情基础仍在,只是婚后生活琐事堆积,沟通越来越少,常常因小事争执,渐渐妻子产生了厌烦和逃避的心理。法官轻声引导二人换位思考,经过一番深入恳谈,夫妻俩的态度悄然转变。调解结束时,丈夫主动握住了妻子的手,妻子眼角也泛起泪光:“法官,我们不离了!”
离婚案件中,冰冷的判决抹不掉孩子眼里的失落。南通港法庭秉持“调解优先、情感修复”的司法理念,通过“爱心、真心、暖心、热心、责任心”这“五心”工作法,让法庭成为弥合亲情、守护港湾的温暖之所。“港湾五心”工作法成效显著,2023年以来,法庭调解率从51%提升至64.9%,调撤率超80%,上诉率始终低于3%。
法庭选拔责任心强、调解经验丰富、善于进行心理疏导的法官专业审理家事案件,法庭共有工作人员12人,其中11人为女性,充分发挥女法官耐心、细致、审慎的优势。她们以耐心听出话外之音,以细心捕捉情绪拐点,以暖心搭建沟通桥梁。3人取得全国三级、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2人取得高级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资格。
团队以女法官为主,充分发挥女性耐心、细心、暖心的优势。
立审执一体,解“三养”难题

在一起抚养费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作为父亲却以经济困难为借口,拒不履行法定义务。家事法官与法警果断出击,上门查找被执行人。在与双方当事人深入谈话的过程中,法官敏锐地察觉到被执行人并非毫无履行能力。法官与法警紧密配合,一方面运用法律武器,严肃地向被执行人释法明理,使其明白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另一方面,秉持着柔性调解的理念,耐心地疏导双方情绪,从情理角度出发,促使其换位思考。最终被执行人履行了欠付的7600元抚养费,并承诺以后每月按时支付。
立足家事审判特点,法庭针对赡养、抚养、扶养类(“三养”)案件打出司法组合拳,深化“立审执一体化”机制,通过“刚性执行+柔性疏导”双轨并进,为困境家庭装上“法治盾牌”,给受伤心灵贴上温情“创可贴”。
“我们要让每份裁判文书都带着司法温度落地。”崇川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钱徐宁表示,“每一个家事案件背后,都承载着家庭的期望,关乎孩子的健康成长。法官与法警联动执行,在刚柔并济的执行方式下,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2025年,法庭共发送“三养”案件督促履行告知书251份,判后回访200余件,受理“三养”执行案件124件,执行到位92万余元,切实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
家事法官与法警联合执行,督促欠付抚养费的父亲及时履行义务。
家长课堂,护幼苗成长

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法官发现问题的根源在于家庭教育缺失,于是向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并安排其参加“家长课堂”。经过学习培训,这位父亲深有感触:“原来教育孩子不是简单打骂就行,我需要改变的地方太多了。”孩子的表现也逐渐好转,家庭重归和睦。
为了给未成年人营造健康的成长环境,法庭针对性开设“家长课堂”,成立“崇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围绕案件办理过程中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在工作中发现的存在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等情形,落实家庭教育指导,推动家庭、学校、社会多方协同育人。由取得家庭教育指导讲师资格证的法官,结合典型案例,为家长们解读家庭教育的意义、家教事项、家教方法以及不履行家教义务的法律后果。
“我们在审理婚姻家庭案件时发现,部分家长不尽监护职责,不关注未成年子女的生理、心理、智力状况。有的对未成年子女实施家庭暴力,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还有部分离婚男女,对子女疏于管教,对子女的不良价值观和行为不及时制止和纠正,最终他们走上违法犯罪道路。”陈美介绍,“针对这些问题,我们从2020年就开设了家长课堂,引导家长‘依法带娃’。”
自开设“家长课堂”以来,已为近千名家长提供家教培训,发送《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近万份,有力促进了家庭和谐,护航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
庭长陈美在“家长课堂”授课,引导父母“依法带娃”。
多元联动,筑家事解纷“同心圆”

去年初,南通港法庭处理了一起令人揪心的家暴案件。王女士长期遭受丈夫殴打,但为了孩子一直隐忍,直到那天她带着哭腔走进法院:“法官,我老公家暴我,已经很多年了,你能帮帮我吗?”当看到王女士满身的伤痕和泛红的眼睛时,承办法官立即决定启动多元解纷机制:联系妇联介入提供临时庇护,通过律师提供法律援助,安排心理咨询师进行心理疏导,通知价格认证中心评估财产状况。
在多方共同努力下,王女士不仅顺利离婚,获得了孩子的抚养权和应有的财产份额,还在心理咨询师的帮助下走出了心理阴影。“本来我的生活已经是一座废墟了,是你们让我重获新生!”王女士哽咽地说。
家事纠纷的解决不能靠法院单打独斗。崇川法院整合社会资源,通过部门合作、市场引入、志愿服务,组建一支“妇联+社工+律师志愿者”驻庭调解员队伍,形成“情感纠纷由妇联主调、财产纠纷由社工跟进、法律争议由律师化解、财产分割由价格认证中心评估”的分工推进体系。
成立“我心飞扬”心理咨询室,聘请高校、医院的心理学专家介入家事纠纷,建立心理专业咨询和辅导机制,对情绪激动、遭受家庭暴力等情况特殊的当事人,开展有针对性的心理疏导。至今,已累计开展家事调查500多件,每年驻庭调解员化解纠纷450件以上。
设立“我心飞扬”心理咨询室,引导家事案件当事人理性处理婚姻家庭中的矛盾,缓解对立情绪,减少案件对未成年子女的伤害。
法官下沉,司法服务送到“家门口”

“没想到不用去法院,在家门口的融和法庭就能开庭。对我们这些年纪大,腿脚不便的老人来说,非常的方便和省力。”一起赡养纠纷的当事人王奶奶,在开庭后由衷感叹。
南通港法庭在周边4个街道设立5个“融和法庭”,将司法服务延伸至社区网格。依托“一网一终端一平台”,当事人无需奔波,无论是急需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家暴受害者,还是因行动不便无法前往法庭的老人,都能在“家门口”获得及时的法律支持。这一模式不仅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更有效避免了家事矛盾的升级。
法庭联合任港派出所,设立全市首个驻派出所的“家事融和法庭”,创新推行“公安先期介入处置+司法专业指导调解”的公法联动模式,实现家事纠纷源头预防与高效化解。其中“法理情并用,化解婚后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被南通中院评为融和法庭示范案例。
“人民法庭是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的第一线,处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最前沿,我们应当责无旁贷地树立‘主人翁’意识。”陈美介绍,法庭充分利用法官进网格、巡回审判点等平台,组织干警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网络,积极参与社会治理。
反家暴日,法庭干警到市中心街区宣传反家暴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知识,维护妇女权益。
家“枫”传承,守护万家灯火

司法的影响,不应止于法庭内。干警带着他们对家事纠纷的深刻洞察,走进社区、学校和企业,举办法治讲座,提供法律咨询。他们编撰的家事审判定分止争《十策》《二十案》《三十问》系列丛书,以及保护女性权益的著作《我不是弱者》,成为群众触手可及的“法律顾问”。庭长陈美多次走进电视台、妇联的直播间,传授“幸福密码”,在线接受群众咨询。
为了促进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性更新,让寺街在赓续历史文脉中焕发新的生机活力,法庭干警顶着烈日,走街串巷,深入民居,把司法服务搬到项目一线,现场提供法律指引和专业咨询,从源头预防和减少分家析产纠纷,为项目顺利推进清障护航。城市更新的政策法规对普通居民而言往往晦涩难懂。干警们专门制作了《法律问答手册》,并用最接地气的语言进行讲解,把法律语言念成家常话。法庭依托天平法律服务社前端化解涉寺街老城改造的腾迁、确权等疑难纠纷11起,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同时,保障项目顺利推进。
十余载耕耘不辍,法庭先后荣获“全国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全国三八红旗集体”等六项“国字号”荣誉。2025年,陈美荣获南通市法治副校长优秀育人故事特等奖。时任最高院院长周强批示肯定:“崇川法院家事审判成效明显,特色鲜明,有效促进了家庭文明建设。”
“家事法庭不再是简单解决纠纷的场所,更是修复家庭关系、传递司法温情的港湾。”崇川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陆燕红表示,法庭将继续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从“案结事了”到“家庭治愈”,从“坐堂问案”到“主动修复”,用一场场充满智慧的调解、一份份饱含温度的法律文书、一次次深入人心的家庭教育指导,为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宁筑起坚实的法治堡垒。·李亚君·
为保障寺街保护性更新,法庭干警走街串巷,深入民居,了解群众需求,就地化解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