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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通大桥通行费标准确定

2008-05-10 00:11:34

  最低30元/车次,出租车按25元/车次优惠标准执行

  本报讯 (记者朱蓓宁)记者昨天从市物价局获悉,根据省物价局确定的苏通长江大桥车辆通行费标准,小型客车通过跨江大桥部分,收费为30元/车次。此外,部分车型可享受优惠:如出租车按25元/车次优惠标准执行,20座以上客车按60元/车次标准执行。今后,如开通苏

州—南通城际班车,还将另行制定相关优惠政策。

  苏通大桥通车后,除在跨江大桥设苏通大桥南、北2个主线收费站,还将在南北岸接线分别设常熟开发区、南通开发区、竹行3个匝道收费站,并纳入苏南、苏北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进行联网收费。

  此外,省物价局对行驶在竹行、苏通大桥北、南通开发区、苏通大桥南和常熟开发区五个收费站间的过江车辆,统一计算南北岸接线部分的最低收费,按5元、10元和15元三档标准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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