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小区的
“第二春”
2008-05-08 12:00:29
2008年5月7日 烟台 晴转阴 在烟台老城区街头,抬眼望去,能见到一幢幢红顶白墙的居民楼,显得十分清爽、洁净。 烟台晚报的同行说,这些楼房都是建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近三五年的旧城改造中给它们来了一番“改头换面”,统一地做了“平改坡”,刷了白墙。这在当地叫做给老楼房“穿衣戴帽”,都由
政府掏腰包。 老居民区的改造,是烟台旧城改造中的一场“重头戏”。 这场戏的第一幕是拆违章。在2002年综合整治之初,烟台市中心旧街区各种违章建筑有40多万平方米。他们采取的措施是“先干部,后群众”,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工作人员家的违章建筑先拆。对确属住房、生活困难居民的违章建筑,不是简单地一拆了之,而是人性化处理,先为每户提供一套廉租房,然后再拆除原有违章建筑。2003年以来,烟台共拆除类似难点建筑物近千处。 老小区各种设施老化严重,影响着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城市的整体面貌。烟台拿出一整套标准化制度,对小区的楼房、管网、绿化作全方位的整治。比如,要保证小区的绿化面积,如果小区内实在地方有限不能达到标准,就必须在小区附近的300米内建公共绿地来弥补。 对老小区矛盾突出的停车难问题,他们也有高招。市里要求小区附近的企事业单位,在夜间规定时间内,允许附近居民停放车辆。 整治能否达到预期效果,资金是关键。除了政府拿一点之外,他们也想了不少办法,但有一点很明确:不让老小区的百姓掏一分钱。他们知道,至今还住在老小区的人,大多不是有钱人。管网经过的单位整治时必须掏钱,而小区内的政府全包。把市政工程淘汰的但仍可继续使用的设施,翻新后用于小区改造。还有一条,就是所有的改造工程能招标的必须招标,以节省开支。据不完全统计,通过工程实行招投标和对多种工程材料实行政府采购后,减少支出2400多万元。 整治改善旧城区居民居住环境,是烟台获得“联合国人居奖”的重要砝码。 “办法总比困难多。”这是句老话,但其中的道理一点也不过时。关键是,你是不是真的想为老百姓做点事儿。 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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