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通“事前、事中、事后”,我市加快构建全链条保护机制——保护商业秘密 护航企业创新
发布时间: 2025-08-03 09:09:08 编辑: 苏敏 文章来源: 南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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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2日,一场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提升服务会在如东经济开发区生命健康产业园举行。市场监管部门和法院、检察院从行政、司法角度分别进行专业指导,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商业秘密保护支持。两家企业的负责人则结合实践经验,分享了如何通过技术手段和管理制度,筑牢商业秘密“防火墙”。

商业秘密作为企业的“隐形”资产,是企业获得竞争优势的内在动力。保护商业秘密,就是保护创新活力。自2023年9月入选第二批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地区以来,我市不断完善“企业、行政、司法、社会”立体协同、“事前、事中、事后”一体贯通的全链条保护机制,助企锁紧商业秘密“保险箱”。在近日召开的长三角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地区交流会上,南通市市场监管局作为江苏省创新试点地区代表作交流发言。

统筹布局,探索事前防范路径

前不久,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和通州湾检察院为我市的杯壶品牌企业希诺送上一场“联合会诊”。近些年,希诺屡屡被“高仿”,为打官司维权耗费了大量时间精力。仔细“把脉”后,会诊人员发现,虽然企业的专利申请数和商标注册数较为可观,但商业秘密保护体系还不够健全,而这恰恰是导致被“高仿”的根本原因。

商业秘密作为企业保持竞争优势的核心资产,涉及研发、生产、经营、员工管理、对外合作等多个方面。与公开的专利、商标等不同的是,商业秘密为了保持其秘密性,不会对外公开。市市场监管局执法稽查处处长陆天华举例,可口可乐的配方就属于商业秘密,绝不会通过申请专利等方式来确权。

市场监管部门在前期抽样调查中发现,企业无论大小几乎都有商业秘密,但并不是每家企业都能将“保险箱”牢牢锁紧。委托加工、接待访客、员工离职……疏漏和泄密往往就发生在一个个看似平常的环节。“商业秘密被侵犯,如果企业不能自证已采取防范保护的措施,就无法被界定为商业秘密范畴,势必会遭遇维权难。”陆天华说,加强事前防范,从源头堵住泄密风险,也是为维权打基础。企业是商业秘密保护的责任主体,如何让企业从“被动应对”转向“主动防控”?市场监管部门将商业秘密保护服务与“旗舰领航”、打假维权等工作有机融合,与公检法、律所深度协同,由法律专家、行业骨干组成联合团队,深入了解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企业的实际需求,对可能发生的泄密风险及时预警提醒,辅导企业做好预防措施。

典型引领,以点带面。聚焦家纺、智能制造等地方优势产业,我市在相关园区、商会和重点企业加快布局“示范企业—维权联系点—示范基地”三级示范载体建设,已建成商业秘密保护示范企业773家、维权联系点14个、示范基地5个。在行业龙头带动下,中小企业纷纷跟进建立自我保护体系。

需求导向,优化事中指导服务

随着普法宣传不断走深走实,如今,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重视商业秘密保护,但对具体如何开展工作,往往还停留在一个模糊的概念。

市市场监管局搭建的南通市商业秘密保护综合服务信息化平台,为企业提供了一份“自助查漏”的“通用模板”。平台开通的精准风险评估模块,设置了组织管理、资产管理、人员管理、信息管理、区域管理、商务活动管理、泄密预防与处理等7个方面90项自检评价指标。通过问答形式,企业就能进行线上合规体检,迅速而精准地找到自身薄弱项。截至目前,平台已累计为400余家企业出具个性化报告500余份。

南通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通过自检发现,企业的商业秘密保护体系建设较为宏观。但如何优化保护措施、提高保护效能?企业摸不着头脑。对此,市市场监管局团队上门“一对一”指导。“产品做深加工的过程中产生的商业秘密需要如何保护?”“员工在职期间,密点是否进行了梳理?”“一些实验数据也属于商业秘密,是否进行过保护?”……结合企业自检结果,市场监管人员现场提出多个细分操作内容,为企业开展工作指明路径。

当前,不少企业在商业秘密管理、制度运行、保密监督、泄密处置等方面缺乏统一指引。以企业能够“看得懂,有对照,能做到”为出发点,市场监管部门编制了生物医药、纺织印染、智能制造、家具等重点产业商业秘密保护指南,制订企业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示范文本,帮助企业完善管理制度。今年,启动商业秘密保护通用型地方标准编制工作,为企业加强秘密管理、开展民事追偿提供规范化、标准化操作指引。

不同企业,对商业秘密保护的需求也不尽相同。围绕企业需求,市场监管部门展开“分级分类”指导:对初创型企业,突出制度建立、标准导入的操作培训;对专精特新、“独角兽”企业,突出自身合规、技术防范的实战支持;对龙头企业、链主企业等,突出核心技术布局以及跨地区、跨境纠纷的应对指导。

强化协同,打通事后救济渠道

南通某核酸技术研究院的在职人员陈某,与昆山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暗中勾结,擅自将该研究院的技术信息非法披露并加以利用,从中非法获利,给研究院带来重大损失。司法机关对陈某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将未达刑事立案标准的其他违法行为线索移交市场监管部门。如东县市场监管局以昆山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其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今年3月,该案入选全省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典型案例。

调查显示,超过60%的企业反映商业秘密维权证据获取困难、维权周期较长、维权成本过高。针对这些问题,我市大力推进行政、刑事、司法衔接互动,全面提升事后维权效能。在商业秘密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维权互动模块,向企业提供商业秘密侵权刑事案件预约受案须知及行政、刑事报案电话等,同时快速介入收集证据,高效阻断侵权损害进一步扩大。针对疑难复杂案件和重点案件,各部门实时通报线索,及时组织会商。今年上半年,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和公安部门多次联动,就海安某公司商业秘密侵权案件会商,并“面对面”为企业解答疑惑。

高效查办,严厉打击商业秘密侵权行为。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组织开展“企业高质量发展 群众高品质生活”守护行动,深入推进商业秘密“保险箱”计划,聚焦两类8项违法行为,开展商业秘密“清源”行动,一年多来,已立案调查商业秘密侵权案件9件。

执法人员的专业化水平,关乎商业秘密案件的查办效率。7月23日至24日举办的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执法能力提升“专精特”培训班,100余名执法人员结合真实商业秘密案例,学习探讨线索核查、证据固定等执法实践。目前,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均配备商业秘密保护服务专员,并与企业建立联络机制,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指导服务。

记者 王玮丽 沈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