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21 10:36:42 来源:
□东原
在中国古代,忤逆不孝是一个很重要的罪,杖打逆子的故事有很多。有人说,这是传统孝道特别是三纲五常那一套,有封建落后的一面。其实在现在,围绕孝顺父母和建设和谐家庭关系,不少法律规定已经讲到了。虽然法有规定,但在习惯中,不少人还是把孝与不孝、如何对待父母当作一种私事家事。
多数老人面对不孝子女,往往摇头叹气,实在过分难以忍受,也是找姻亲长辈和基层干部求助;退无可退、忍无可忍之时,才会想到用法律维护权益,而且即便到了这一步,主要也是为了讨要生活费。旬阳县通告讲的“打击整治”,则有政府部门主动出击的意思,这在以往还是很少见的。道德与法律从来都不是割裂的,而对于写进法律的道德内容,更应该通过法律来维护。
孝与不孝从来都不是私事家事。严格说来,孝并不是多么高不可攀的美德,而应当是每个人都要做到的,做不到就应该受到惩罚。因此,姑且不论旬阳县认定的六种忤逆不孝是否还有商榷的空间,也不论其他地方是否应该借鉴旬阳县的做法,总之,通过法律来惩治不孝行为和维护孝道的价值,这个大方向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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