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06 10:59:49 来源: 南通网
□沈峰
5月1日凌晨,南通大学附属医院9号手术室内灯火通明,气氛紧张又庄严肃穆。手术台上是一位特殊的病人,她是湖北籍在通务工的袁大妈,刚刚因车祸去世,家属们替她做出一个大爱决定:捐出肝脏、肾脏、眼角膜去帮助别人。“五一”凌晨,这位伟大的劳动者用另一种方式温暖着世界。(5月2日《南通日报》)
对器官捐献者之大爱,我们怀有深深的敬意,也深受启示和教育:生命的价值不应体现在逝去之后是否风光大葬,而应体现于能否为他人提供帮助,能否继续为社会作出贡献。捐献器官,可谓是生命的另一种精彩绽放。
没有器官捐献,就没有器官移植。器官捐献,不仅是对一个逝去生命的最好纪念,也是对另一个生命的莫大帮助。据统计,目前我国每年因病需器官移植约150万人,而合适“供体”仅能满足其中1%,有时甚至连1%都不到。美国器官移植的等待者和器官捐献者之间的比例为5∶1,英国为3∶1,而中国高达150∶1。一方面,大量的潜在捐献者找不到便捷合法的捐献途径,放弃捐献;另一方面,众多患者因缺少器官供体,面临失去生命。
受“死要全尸”“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等传统观念影响,我国每年20万突发性死亡人数的宝贵器官资源绝大部分化为灰烬。2015年1月1日起,我国全面停止使用死囚器官作为移植供体来源,这样的政策变化解决了死囚器官捐献的伦理困境,受到外界一致肯定,但同时也使得器官捐献变得更加紧缺。
对此,笔者认为,一方面,政府要加大宣传力度,在国民中普及遗体器官捐献的文明意识。这种意识不可能与生俱来,需要政府的引导和教育,潜移默化地改变传统思维。
另一方面,要给予捐献者以更多的社会尊重。一旦出现捐献者,相关机构应该尽一切可能提供临终服务,让其在离开人世时不留下遗憾。给捐献者更多的尊重,才能让更多人加入遗体捐献行列。比如广东省红十字会设置了器官捐献者纪念园,把捐献者的名字刻在纪念碑上,每年举行纪念活动,其亲属可以向红十字会申请人道救助,让捐献变得更加温暖,也使越来越多的人自愿捐献人体器官,把这种大爱精神传承下去。
南通日报社 2009-2016 版权所有
免责声明:本网站所刊登、转载的各种图片、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
电话:0513-85118941 邮箱:ntrb@163.com
联系地址:中国江苏省南通市西寺路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