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16 09:13:20 来源:
□范人天 张裕新
通州区刘桥镇一村民,为修路上访了10年。市、区两级纪委收到举报信后高度重视,对举报内容精准筛选,对其中涉及范围内的举报问题认真调查、及时反馈,对范围外的修路问题交由当地政府办理,上访人虽然对反馈结果表示满意,但要求纪委帮助解决修路问题。市、区两级纪委受理信访投诉后,没有因为范围内问题调查结束就收兵回营,而是加强与镇村的协调联动,督促当地政府及时解决上访人出行难等诉求——十年“信访路”化作“连心道”。(4月10日《南通日报》)
现在,一些干部往往把工作好坏的标准定位在上级的评价和态度上,这是不少工作费力用心却得不到群众理解的原因之一。如果把更多的关注点,放在群众的感受、群众的承受力上去,以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工作好坏的最终标准,那么只要工作到位,一定能够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因为“柴米油盐酱醋茶”这些小事对百姓来讲就是大事,作为领导干部千万不能等闲视之。群众利益无小事,小事连民心、小事连大局、小事显党心,只有把群众当亲人,群众才会把干部当亲人;只有把群众放在心上,群众才会把干部放在心上。从这个意义上说,群众关心的“小事”,就应该成为领导干部着力解决的“大事”。
领导干部不但要善于抓“大事”,更要善于抓“小事”,怎样处理好“大事”与“小事”的辩证关系?笔者认为,除了抓发展稳定、市政建设、招商引资、安全生产等“大事”,抓好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小事”,也应该成为领导干部的必备课。群众的感情最朴实,感受最实际,群众对党和政府工作的评价,往往就来源于在很多人眼中并不起眼的“小事”。因此,无论是思想上还是实践中,都不能把“领导要求”与“群众诉求”对立起来,影响和损害党群干群关系。无论时代如何变迁,形势如何变化,科技如何进步,坚持群众观点、实践观点,坚持走群众路线、实践路线,始终都应成为领导干部做好群众工作的不变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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