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09 09:29:48 来源: 南通网
南通网购讯 夫妻俩因琐事发生争执,妻子一怒之下,举报丈夫醉驾。近日,据如东县检察院检察官介绍,经该院提起公诉,这起醉驾案已一审宣判,男子石某某被法院判处拘役1个月15天,并处罚金2000元。
2018年5月23日是石某某妻子的生日。为了给妻子庆生,石某某特邀了三五好友聚餐,席间夫妻二人均喝了酒。聚餐之后,原本应由妻子开车,丈夫石某某担心她饮酒过多不能驾驶,遂自己坐上了驾驶位,载着妻子去朋友家为小孩送东西。不一会儿,夫妻俩因琐事发生争吵。返回途中,两人的争吵持续升级,妻子一怒之下拿起手机拨打110,举报丈夫醉酒开车。警察出警后依法对石某某抽取了血样。经检测,石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13.8mg/100ml,属醉酒驾驶。民警同时发现,石某某系无证驾驶。
记者张亮 通讯员李士宏
南通日报社 2009-2016 版权所有
免责声明:本网站所刊登、转载的各种图片、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
电话:0513-85118941 邮箱:ntrb@163.com
联系地址:中国江苏省南通市西寺路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