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1-12 08:42:02 来源: 南通网
关于设立南通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的决定
(2019年1月11日南通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和工作需要,南通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南通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设立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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